各系所: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激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为推荐陕西省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奖励范围
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涵盖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二、奖项设置与申报限额
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申报限额详见工作安排(附件1、2)。
成果主持人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二)评审流程
教学成果奖励评审流程分为评前评后公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
(三)评审组织
成立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分别设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由评审委员会裁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为保证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平稳有序展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长负责的专项工作小组,做好广泛动员宣传,及时传达申报有关信息,准确领会评审工作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评审推荐流程。
2.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把握关键节点,专题研究部署工作,顶层统筹规划,深入挖掘总结凝练,严格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把最能代表教学水平的成果推荐出来,务必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材料。
3.严格纪律
各有关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中青年教师产出优秀成果;强化监督、公示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本科和研究生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2)。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本科)评审暨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安排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教学成果奖(研究生)评审暨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安排
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